谎称有门路可免征信办理网络贷款,在骗取被害人手机和支付宝密码后,冒用被害人名义向“蚂蚁借呗”贷款,并将贷款转入自己账户据为己有……近日,郫都区检察院依法批捕了该区首例“蚂蚁借呗”盗刷案。
6月25日,犯罪嫌疑人王晓凯在微信群发布信息称可免征信办理网络贷款,被害人宋强信以为真,遂联系王晓凯办理网络贷款。次日,王晓凯和宋强见面后,以帮宋强办理网络贷款为由,从宋强处骗取了手机和支付宝密码进行操作,冒用宋强名义从“蚂蚁借呗”里借款4000元并转至自己的支付宝账户挥霍。当晚,宋强发现被王晓凯“蚂蚁借呗”盗刷4000元后,微信联系王晓凯还钱,却被王义拉黑,宋强这才如梦初醒,遂向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报案。
王晓凯被抓获归案后,因该案系新型犯罪案件,定性存在争议,区公安局法制科及时向区检察院通报了案情,邀请该院侦监部门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该院侦监部门检察官应邀介入后,通过提前阅卷、交流座谈的方式了解案情后认为,王晓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智能手机和支付宝软件“蚂蚁借呗”的消费贷款功能,冒用他人名义进行贷款并据为己有的行为属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并就如何完善该案证据提出了引导侦查建议。
区公安局按照引导侦查建议补充完善该案证据后,向郫都区检察院提请批捕。检察院及时审查案件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晓凯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随着互联网金融和移动支付时代的来临,以蚂蚁花呗、借呗为代表的个人互联网信用借贷平台快速发展,其方便快捷的贷款体验,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潜藏着被冒用盗刷的风险,面对日益多样化的互联网金融犯罪,大家一方面应树立防范意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另一方面,应增强辨别能力,理性判断,不要轻信,切勿将手机和支付密码告诉陌生人。
(文中涉及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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