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省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5140件
民事案件超九成 著作权纠纷居首
本报记者曾晶菁
在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省高院昨(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显示,在全省法院去年受理的5140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中,民事案件共有4985件,占到全部案件的96.98%,而其中著作权纠纷最多,占到49.29%,超过商标权、专利权纠纷的数量。
白皮书还显示,为加大对制假源头、恶意侵权及群体侵权的打击强度,真正实现向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的历史性转变,切实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赔偿数额低”的问题,我省法院加大了民事保护力度,特别是加大民事赔偿力度,营造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律氛围。
著作权纠纷最多
提高恶意侵权赔偿数额
全省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2017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140件,同比增长42.5%;审结4381件,同比增长39.3%。其中,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985件,占全部案件的96.98%;审结4241件,占全部案件的96.80%。
在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受理著作权纠纷2457件,占民事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49.29%;商标权纠纷1559件,占比31.27%;专利权纠纷576件,占比11.55%;技术合同纠纷139件,占比2.79%;植物新品种纠纷5件,占比0.11%。
记者注意到,全省法院通过加大民事保护力度,特别是加大民事赔偿力度,增强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及群体侵权的打击强度,让侵权者付出高额的侵权成本,营造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律氛围。如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诉叶维锐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成都一间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诉肖鸿昌等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法院分别判决侵权人向知识产权权利人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640万元、120万元。
此外,全省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48件,审结134件。如泸州市江阳区法院针对假冒白酒注册商标等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切身利益的犯罪行为,结合被告人非法牟利的主观故意,在判处自由刑的同时,高度重视财产刑的适用,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
近两年来,随着法院不断强化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的司法审查职能,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知识产权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保障。2017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7件,审结6件,与2016年基本持平,较2015年的21件有明显下降。
成都首批设专门法庭
知产案件快审机制全省推广
2017年1月4日,最高法首次批复同意在成都、南京、苏州、武汉四市的中级法院内设立跨区域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门审判机构。随着成都中院设立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成都成为西部第一个建立知识产权专门法庭的城市,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全省专利、植物新品种、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标志着我省知识产权审判进入了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人员专业化的新时代。
白皮书介绍,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充分发挥专业化审判优势及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提升全省知识产权审判水平,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发展法治环境。2017年,该审判庭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852件,占全省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55.49%;审结2266件,同比增长29.49%。
2017年5月,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探索建立的“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被列入全省“第一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成果”,并被确定为省内扩大试点的改革举措之一。随后,省高院制定实施方案,确保经验推广,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
记者注意到,“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推广”后,全省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效率明显提升。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的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由2014年的146.72天缩短为2017年的115天;德阳中院仅用43天就审结了21件销售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平均审理周期较2016年的123天缩短了80天;宜宾中院2017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缩短为95天,相比2016年的123天有明显下降,创造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四川经验和四川模式。
专案专审4000余件
审判“三合一”改革成效显现
以创新的方法激励创新,以改革的思维解决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面临知识产权审判给出的难题,我省是如何科学构建公正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模式的?
白皮书发布了我省法院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工作的成效。自2014年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以来,全省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均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2017年,全省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案件4257件,全省仅有1件知识产权案件进入再审。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在整合审判资源、统一裁判规则、提高审判质效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凸显。
同时,我省各级法院分别与文化、农业、新闻出版、知识产权、贸促会等相关部门建立了知识产权纠纷联动处理和委托调解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化解矛盾纠纷。2017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共调解结案401件,撤诉结案2360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进一步显现。
另一方面,全省法院依托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与公安、检察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逐步形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合力。2017年,省高院与省工商局根据双方2016年出台的《关于建立商标专用权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举办了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与司法衔接座谈会,并就今后加强商标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工作的衔接达成了共识,有力促进了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信息共享、执法统一、协作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