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式”赖账难逃雷霆执行
龙泉驿区法院“春雷行动”12天执行到位标的5800万元
汇总执行当天战果并部署第二天行动
约谈失信被执行公司负责人
罗文碧张明丽本报记者曾昌文文/图
在4月16日至27日的成都市法院系统“惩戒失信打击拒执春雷行动”专项执行活动期间,龙泉驿区法院集中全院力量,共出动警力928人次、警车302台次,执行案件257件、执结82件,执行到位标的5800万元,集中约谈275人、拘传86人、拘留31人、罚款5人次(含单位)、62万元。其中,对120案、135人采取强制措施后,执行到位标的5526万元。
4月16日上午10时,龙泉驿区法院在成都中院统一部署下,打响了“春雷行动”第一枪——60名干警、12辆警车按既定的留守指挥组、查找拘留组、强制腾退组、冻结扣划组、集中约谈组责任分工,分赴各自岗位。行动首日,该院就执行案件24件,涉执标的500余万元,强制腾迁一起、拘传9人、拘留6人、集中约谈35人、罚款两人105000元。
据了解,龙泉驿区法院在为期两周的行动中,以强化司法惩戒为重点,采取集中限制、罚款、拘留被执行人,集中搜查、查封、扣划被执行人财产,集中腾迁腾退房屋土地,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等措施,树立法院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严厉打击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逃避抗拒阻碍执行的行为。
严惩不贷
拒不履行难逃司法拘留
2015年,龙泉驿人陈某通过武侯区某投资公司按揭购买汽车。在还款过程中,陈某出现过几次逾期还款的情形。2015年4月27日,因陈某的逾期还款行为,投资公司员工徐某、朱某等人找到陈某,通过扣留其汽车的方式“教训”陈某。在此过程中,徐某等人将陈某打伤。后经龙泉驿区法院判决,该投资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赔偿陈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46950.97元。因公司拒不履行,申请人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3月,法官到公司办公地点调查询问,该公司拒不配合。
2018年4月16日上午11时许,本报记者跟随执行干警来到该投资公司,公司负责接待的刘某仍然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向执行法官提供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也不通知公司负责人到场。执行法官依法对公司财务室进行了强制搜查和查封,对搜查出的现金予以扣押,并以妨碍公务为由将刘某司法拘留。
刘某被法院拘留后,公司负责人当天下午就赶到龙泉驿区法院执行局,主动表示尽快履行执行义务。4月19日下午,该公司将全部案款转至法院账户,刘某也被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行动期间,除了陈某一案,还有多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被拘传或直接司法拘留。
2017年7月21日,原告鸥鹏公司与被告唐某就二者之间的借贷纠纷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唐某分期给付案款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协议达成后,唐某一直未履行。2018年4月24日,龙泉驿区法院依法将唐某拘传到庭,唐某当场就履行了100万元的案款,并承诺将余款按约分期履行。
2016年,仲某先后10次向桂某借款16万元,并承诺于2017年偿还,但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生效后,桂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通知仲某到庭解决本案,但仲某总以各种理由拒不到庭。2018年4月18日下午,执行法官到仲某的工作地依法将其拘传回院,并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穷尽手段
第一时间掌握财产线索
装病、整容、串改合同、资产转移……为了躲避债主催债和法院强制执行,“老赖”们花样百出,机关算尽。“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面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花式”赖账,龙泉驿区法院“春雷行动”依法进行严惩,多个案件都在深夜或凌晨突击执行,成功对抗拒、躲避执行的“老赖”依法进行处罚。“对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除了面临15日的司法拘留外,我院还将对其依法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该院执行局局长陈萍告诉记者。
被执行人王某在龙泉驿区法院留有两个案底,分别欠云杉美菜公司7万余元、全成公司3万余元。两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与王某联系,王某声称自己已将案款转至法院账户,但法院却从未收到过王某缴纳的案款。2018年4月18日,执行法官在成都市区王某的住处将其拘传回法院。王某到庭后口口声声说马上就给钱,却没有丝毫行动。针对王某拒不履行的行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被执行人焦某、熊某累计欠杨某个人和交通银行借款(贷款)逾百万元,在杨某和交通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查实,两名被执行人名下有房有车。2018年4月18日下午,承办法官将熊某通知到庭,熊某依然表示无力履行,却在不经意间透露自己是开车到法院的。鉴于此,法院当场将熊某的车辆予以扣留,并决定对其拘留15日。
被执行人卢某从2015年开始拖欠两家银行的信用卡欠款。两家银行分别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卢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在执行中查实,卢某名下有5700余股股票。2018年4月17日下午,承办法官来到国泰君安证券成都双庆路营业部依法对卢某所持股票予以变卖,所得案款近8万元已转至法院执行账户。“面对部分被执行人不断翻新的赖账方式,我们将穷尽一切手段查找、控制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鼓励、引导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对于查找到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进行控制,为顺利执行提供保障。”该院执行法官杨兵告诉记者,凡是拒不配合执行的、没有任何理由拒不履行的,法院都会对其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同时按照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当事人,将无法乘坐飞机、动车和高铁等交通工具,无法通过银行征信获得贷款。”杨兵说。
多管齐下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根据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和最高法《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年版),龙泉驿区法院前期已将符合纳入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符合限制条件的被执行人依法发布限制消费令,拓展曝光渠道,加大曝光频次,强化威慑,确保生效法律文书主动履行率明显提升。
2018年4月16日上午11时30分,被执行人陈某主动找到法院,要求履行执行义务。陈某告诉法官,得知全市法院要针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心中感到害怕,就主动到法院来履行义务。承办法官随后通知申请人到庭调解,当事双方也顺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4月17日上午,该院副院长黎志带队找到两名被执行人,将两人拘传回院。迫于“春雷行动”的强大声势,被执行人贺某当场承诺于2018年5月将案款结清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另一名被执行人唐某当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通过微信转账了结案件。
4月21日晚7时至次日上午10时,该院通过夜间执行专项活动,成功找到3名被执行人并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同时拘留了4名妨碍执行公务的案外人。
4月25日,多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据统计,在此次“春雷行动”期间,龙泉驿区法院司法拍卖成交13宗,其中土地一宗512.49万元,房屋11套共2529.28万元,办公桌椅等动产33.2万元,成交总价达3074.97万元,溢价达660余万元。“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院将加大集中行动力度,创新举措,依托信息共享和执行联动,不断提高执行效能,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黎志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