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2017年以来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2万人
法制网北京5月29日讯 见习记者莫亚奇 “六一”儿童节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检察机关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情况。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介绍,2017年1月至今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2万人,起诉6.03万人。
郑新俭介绍,全国检察机关对重大突发案件坚持快速反应,迅速打击,如在陕西米脂砍杀学生案、浙江杭州“保姆放火案”、山东威海隧道校车纵火案、河南尉氏组织未成年人卖淫案等重大案件中,检察机关均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确保及时准确有力指控犯罪。
针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开展了专项整治。郑新俭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2017年挂牌督办了10起重大拐卖儿童犯罪,加大指导督办力度,目前已经起诉8起,收到有罪判决6起,不仅严厉打击了拐卖儿童犯罪,还依法惩治了收买被拐卖儿童犯罪。
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的重点,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检察机关强化了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也加强了审判监督。
郑新俭介绍到,全国检察机关共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监督立案402件,对应当移送而不移送的犯罪嫌疑人追捕820人、追诉1105人,追诉遗漏犯罪625条。共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47件,其中已经改判144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