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
省司法厅在成都率先试点
本报讯(记者兰楠)昨(26)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试点开展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动员部署会。记者获悉,省司法厅从9个试点监狱、强戒所选派22名民警,通过挂职的方式派驻到试点县(市、区)司法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成都市6个县(市、区)司法局被列为此次试点地区,选派民警按照监狱、强戒所属地或就近划片派驻。
据了解,省司法厅日前下发《关于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提出完善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制,积极探索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衔接配合机制,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此次选派的22名民警均经过严格挑选,政治合格、纪律严明,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监管改造或教育矫治工作3年以上。职责方面,将协助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包括:调查评估;走访排查;交付接收;组织宣告日常监管;脱管追查;司法奖惩调查取证;禁止令执行;违规违法及再犯罪行为管控制止;收监执行等。
会上,省司法厅副厅长周芳指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充分认识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单位要围绕业务指导、队伍管理、组织保障三方面推进选派工作,落实管理责任。要有效发挥选派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的职能作用,发挥选派民警“身份”优势、“专业”优势、“标准”优势。此外,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为全省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用警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