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自贡实际,总结梳理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工作,再细化、实化交管工作各项服务措施,大胆探索推出车管工作、秩序管理、事故处理系列服务举措,做到了“能放尽放、能改尽改”,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车管“四个减免、十二个办”
免复印:通过业务窗口的高拍仪、嵌入式身份证阅读器等多种方式实现申请人身份证明信息采集,申请人不需复印身份证明。
免填表:原需申请人填写的纸质表格,现由窗口工作人员采集信息、打印表格,申请人签字确认即可。
免提交:实现与相关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网络核验,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交强险、报废回收证明、医院体检证明等凭证免提交。
免拓印:车辆注册、转移、变更等业务,原需申请人自行拓印车辆识别代号,现由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免费拓印。
“十二个办”即搭建自贡车管网络平台,群众只要关注“自贡车管所”微信公众平台便知各类业务怎么办,通过自建“自贡车管所”微信公众平台,群众只需关注“自贡车管所”微信公众号,便可一键明明白白、快速知晓需要携带什么资料、在什么地方办理相应车管业务。
免提交,免填表,简单业务一证办,依托大数据,内部警种、税务、保险、医院、商务多部门数据共享,简化提交手续,数据网上核查,除实现了公安部要求的18项业务一个身份证通办外,还依托自建的“自贡公安车驾管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将一证通办业务提升到46项。
整合资源一站办,将保险、税务、邮政等部门引入车管业务服务大厅,群众买车后只需到车管所,就能够完成车辆登记。此外,当群众到车管所办理车管业务才发现缺少相关资料时,还可通过邮政快递将资料转递车管窗口,业务办好后,由邮政快递将牌证送到群众指定点。
服务再跨步,普通业务一窗办,通过调整内部岗位结构、优化业务流程、耕植数据网、资料内部传、开通网上支付等,实现一个窗口集受理、缴费、制证、发证为一体的“一窗服务”,46项业务均可在一个窗口一次办结。
数据共享一次办,通过设立警医邮合作网点,警保合作网点,警银合作网点,跨部门联动,整合多部门数据,群众在上述网点即可完成换证、申领年检合格标志及抵押和解除抵押业务,无需再到车管部门。
方便快捷自助办,创新智能化服务模式,联合科技公司增添硬件,自主研发高智能、多功能自助服务机,一期投放18台,分布在支队车管所、车管分所、乡镇派出所,让群众不排队、不等候,实现高达45项车管业务自助办理,并具备轻微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
“互联网+0距离”网上办,依托互联网自建“自贡车管所”微信公众平台与自贡邮政物联网合作。群众只需关注“自贡车管所”微信公众号,通过实名认证,便可在网上办理42项车管业务。对仅需提交相关信息资料但不需提交纸质资料的,或者需领取牌证但群众选择邮寄上门的,可实现足不出户完成业务办理。
借助社会力量扩展办, 改革后:通过对全市26个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进行深度调研,在经过严格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大幅度扩展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业务范围至49项:一是将机动车业务由6项扩展到20项;二是增加办理简单驾驶证业务20项;三是增加办理面签业务9项。
再增网点就近办,通过增设乡镇代办点等措施,将原来的1个市级车管所、5个车管分所、26个机动车登记服务站、8个乡镇派出所、20个驾驶人体检备案医院、1家保险公司、4家银行、172个警邮服务点等237个网点增加到了443个网点,加大车管业务办理覆盖范围,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就近办理业务。
多渠道指导办,每个工作日8:40分,支队派出窗口工作人员到车管大厅门外,手把手指导办事群众如何使用互联网“自贡车管所”微信公众平台办理业务。
机动车登记“驻车办”,创新了具有全国引领性的“驻不移车”机动车登记方式,群众只需把车开到查验车位,扫描对应车位二维码,车管工作人员便会根据信息指令,驾驶自主研发的“移动查验车”到车位上,最多1小时即可完成机动车登记业务,群众再无需多点位、多窗口往返跑路。
驾考“一考通”轻松办,考生仅凭身份证便可参加所有科目考试;考试资料远程复核、同步回传,考试过程音、视频资料数秒即可查询、调取,实现考点制证、发证、考生现场领取驾驶证,实现考试争议现场申报、后台处置;31个考场任你选,多年保持考试“零积压”。
同时,自贡交警秩序管理还推出了“八简化、二优化、一强化”,即发还驾驶证简化资料,实现无纸化比对,简化录入流程,强化执法便民;简化各类诉求流程,群众“只跑一次”; 启用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减少窗口排队等候;警银合作,减少群众多点跑路;压缩《自贡市停车场证》办理申请时限,减少办理时间;停车场设置申办业务网上流程办理,简化程序;精简申请办理材料。
“二优化”即优化新能源微型货车入城管理,鼓励绿色交通,优化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一强化”即强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放管服工作启动后,自贡公安交警遵循“既要放得开、又要管得住”的理念,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建立重点名单库,区别于一般小型车处理流程,实行“学习+警示+处理”方式,强化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前的警示教育全过程。
成宇 四川法制报记者 郭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