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昌文)大学生王某在网上定制假的医院公章,伪造病情证明书及检查报告谋取不当利益……昨(4)日,记者从龙泉驿区法院获悉,由于庭审过程中王某认罪认罚,按照“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改革精神,该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2017年11月下旬,龙泉驿区某高校学生王某无意间了解到,有部分人有开具医院病情证明及检查报告的需求。王某联系到了能伪造公章的网络卖家,定制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龙泉驿区中医院等医院的印章。然后,王某按“客户”需求,伪造这些医院的病情证明书及检查报告。到2017年12月18日被公安机关挡获时,王某共获利约500元。
5月28日,此案公开开庭审理,20余名人大代表及30余名在校学生旁听。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委托他人伪造相关公司、事业单位的印章多枚并用于伪造病情证明书、检验报告贩卖,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按照市中院和市检察院在龙泉驿开展的“借鉴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改革”要求,以及法院与检察、司法、公安机关达成的试点工作共识,应当对王某依法从轻处罚。
最终,该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犯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对违法所得人民币5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查获的伪造印章、宣传资料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